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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灿 陈炳灿,又名斌灿,字明之,1945年出生,福建仙游人。1965年毕业于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曾任闽清县第一瓷厂技术员、县文化馆馆长、县政协常委、县美协会长等职。长期从事陶瓷工艺美术设计和群众文化工作及美术创作。擅长中国山水画、亦善花鸟、装饰画。七十年代设计和制作的陶瓷工艺美术作品曾入选参加全国工艺美术展览;八十年代绘制的瓷盘《马克思肖像》被福建省代表团当作礼品赠送法国马克思纪念馆收藏;中国画作品经常参加国内外展览,多有获奖,并被刊登、发表、收藏;其作品和传略入编《中国现代美术家名人大辞典》、《当代中国名人名家书画集》、《中华书画艺术展获奖作品集》等60多部辞书画集。 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研究员、福州市美协理事,福州市政协书画院画师、闽江画院副院长、中国香港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国画家协会会员、文化部文化市场中心特聘书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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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7月2日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上,由潘心城会长倡导提出拟在我会内部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构想。其后,遂于7月7日下午召开有陈奋武、陈一峰、陈石、潘朝阳、林德冠等参加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筹备会议,潘心城会长主持会议。会议对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设想进行认真的讨论,详细研究了成立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目的意义、宗旨、组成人员、时间安排与工作规划等事项。会议认为,诚信书画艺术院要遵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卢书记的批示,围绕海西促诚信,围绕发展促诚信,围绕以人为本促诚信,以“诚信”为宗旨,“和谐”为理念,以书画艺术为平台,团结书画、摄影、篆刻艺术专业人士和爱好者,进行书画艺术创作实践,理论研究,以书画艺术形式,宣传诚信,提倡诚信,促进发展。会议指出诚信书画艺术院作为省诚信促进会的内设机构,其组成人员,一是要以诚实守信为思想基础;二是要热心书画艺术事业的专业人士与爱好者;三是要有和谐相处,相互切磋、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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