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秉超 潘秉超,1943年生,毕业于福建师大美术系本科。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国家二级(高级)美术师 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秘书长 福州画院特聘画师 福州市霞光画院常务副院长 作品曾入选全国七届美展。多次参加国内各级美展及台湾、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的展览,并获奖。 |
|
|
|
|
在2008年7月2日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上,由潘心城会长倡导提出拟在我会内部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构想。其后,遂于7月7日下午召开有陈奋武、陈一峰、陈石、潘朝阳、林德冠等参加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筹备会议,潘心城会长主持会议。会议对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设想进行认真的讨论,详细研究了成立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目的意义、宗旨、组成人员、时间安排与工作规划等事项。会议认为,诚信书画艺术院要遵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卢书记的批示,围绕海西促诚信,围绕发展促诚信,围绕以人为本促诚信,以“诚信”为宗旨,“和谐”为理念,以书画艺术为平台,团结书画、摄影、篆刻艺术专业人士和爱好者,进行书画艺术创作实践,理论研究,以书画艺术形式,宣传诚信,提倡诚信,促进发展。会议指出诚信书画艺术院作为省诚信促进会的内设机构,其组成人员,一是要以诚实守信为思想基础;二是要热心书画艺术事业的专业人士与爱好者;三是要有和谐相处,相互切磋、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