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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8-26 11:06:28 点击数: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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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7月2日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上,由潘心城会长倡导提出拟在我会内部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构想。其后,遂于7月7日下午召开有陈奋武、陈一峰、陈石、潘朝阳、林德冠等参加的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筹备会议,潘心城会长主持会议。会议对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设想进行认真的讨论,详细研究了成立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目的意义、宗旨、组成人员、时间安排与工作规划等事项。会议认为,诚信书画艺术院要遵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卢书记的批示,围绕海西促诚信,围绕发展促诚信,围绕以人为本促诚信,以“诚信”为宗旨,“和谐”为理念,以书画艺术为平台,团结书画、摄影、篆刻艺术专业人士和爱好者,进行书画艺术创作实践,理论研究,以书画艺术形式,宣传诚信,提倡诚信,促进发展。会议指出诚信书画艺术院作为省诚信促进会的内设机构,其组成人员,一是要以诚实守信为思想基础;二是要热心书画艺术事业的专业人士与爱好者;三是要有和谐相处,相互切磋、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8月10日在省诚信促进会第五次会长办公会议上,再次具体研究确定了成立诚信艺术书画院的有关事项,并决定了有关人选。会议明确了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作为省诚信促进会内设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诚信促进会内。并在2008年8月11日,以“闽诚促[2008] 23号”文《关于成立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决定》,报送福建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民政厅等有关领导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
在筹备过程中,由于潘心城会长的倡导,陈奋武、陈一峰、陈石、潘朝阳等艺术家的积极努力,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热情帮助,使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陈奋武同志还专门题写了“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牌匾;潘振东先生捐资5万元作为开办经费。
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的成立,是恰逢其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共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实际行动,我们一定要遵循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指示精神。诚信书画艺术院成立以后,把诚信书画艺术院的工作纳入诚信建设事业的工作之中。一定要坚持诚信为宗旨,以和谐为理念,团结协作、互助友爱,形成合力办好诚信书画艺术院,为建设和谐海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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