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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9-8 10:50:49 摘自:“围绕海西促诚信”论坛 点击数: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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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诚信文化建设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的起点上,深入探讨诚信文化的基本内涵和特征,进一步突出诚信文化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从诚信理念、诚信管理、诚信机制等方面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不断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对推动海西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诚信文化的主要内涵
(一)传统社会的“诚信观”
“诚”的含义,《周易•乾》中讲:“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功立业。“诚”的基本含义是真诚、诚实、诚恳、诚挚、诚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更多的指道德主体的内在德性,是道德修养的心理基础。“诚”首先是诚于己,即孟子所说的“反身而诚”,然后才是“忠恕”所要求的“诚以待人”。因此,“诚”是一个人应该努力“尽心”、“尽己”达到的最高道德境界。“信”的含义,《春秋》中讲:“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强调“信”的首要意义在于“说到做到”,即言谈的诚实性,言由心出,表里如一,表现在人际交往中就是要讲求信用、遵守诺言。
“诚”、“信”虽然可以互训,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仍然有所不同。“诚”更多的是“内诚于心”,是对道德主体的单向要求;“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是对社会群体的双向或多向要求,是“内诚”的外化。“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则是“诚”的外在体现。“诚”与“信”共同成为人们立身立事之本的重要德行。在儒家诚信思想中,诚信既是一种完整的德性,也可看作是两种德性,即诚与信的辩证或复合。诚信的道德要求就是心想、口言、身行的一致,即言为心声,言行相符。
中国传统诚信观本质上是人伦诚信,是自我修养和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反映的是以宗法家族关系为支柱的熟人社会的道德要求,即马克思所说的“传统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上的道德精神和行为规范,它所维护的是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理想而真诚的情感关系。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受交通条件、信息闭塞、儒家“爱分等差”思想的影响,诚信的普遍社会功能局限于“熟人社会”,习俗传统和舆论力量非常强大,足以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主要方式,但“人情”和“面子”关系一旦处于陌生的环境便不起任何作用,它缺少契约和法律的制约,具有封闭性、脆弱性和狭隘性。
(二)现代社会的“诚信观”
在新的时代,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血缘、地缘对个体的限制逐渐被打破,业缘关系成为人们的主要社会关系。受市场利益驱动,“契约”关系逐步代替了“人身依附”,诚信不再局限于熟人和血缘、家族之间的规则,而且覆盖到整个社会。而中国传统诚信观侧重道德境界的追求,即要求“内圣”之学,强调个体的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具有自律性,缺乏利益因素的制约和制度保证,导致其在现代社会具体的道德实践中难以得到普遍的贯彻。西方诚信观侧重诚信的工具性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外在规则守信,受制于契约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约束,重点研究诚信与利益的关系,但同时缺少了对诚信本身所蕴藏的价值理念的追求,显得过于工具化。因此,现代社会的“诚信观”,决不是向传统价值建构方式的简单回归,更不是对西方诚信观的直接套用。现代社会环境中的诚信价值教育与建设,应该批判地吸收中西方的诚信思想,既要继承中国传统诚信思想的精华,摈弃不切实际、收效甚微的传统圣贤人格的价值导向和单一化、样板化的模式,又要借鉴西方社会对信守契约、践履公约的法治精神教育方式,避免片面地从工具层面上理解诚信。
现代社会的诚信,强调人们在商业活动中以公正、公平为基础建立一种对利益相互承诺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契约双方暂时排除了人与人之间的血缘亲情和社会人情关系,以利益、契约、规则、法律和责任理性为最高选择,它不仅是个人道德的评价尺度,而且是含有经济内容的利益要求和法律要求,与高度发达的现代经济生活的本质相联系,成为维护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宝贵精神财富,不仅有利于个人经济利益的实现和扩大,而且有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是在中国传统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西方的诚信思想所形成的全新的理念,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保证社会活动的顺畅进行,各方在诚信原则下都能获得自己的利益,从而达到一种“双赢”或“多赢”的态势。它是一种调整平等权利(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一切平等自然人的权利)主体之间横向社会关系的社会道德规范。
(三)诚信文化的形成与发展
诚信不能笼统地理解为诚实守信,它不仅是日常生活中社会成员为人处世的道德准则,也是公民和法人在商业活动中对自身义务的履行和社会责任的承担,更是社会各单元如国家、政府、政党、经济体、国民个人基于社会正义而对于法律和规则的敬畏、契约和承诺的践履、信用和信誉的维护。诚信文化是一种讲诚信的群体意识,是社会成员共同一致又彼此共鸣的内心态度、意志状况和思想境界,是社会公众在社会实践中心理定势的主导意识,集中体现了诚信价值准则。只有把诚信理念融入了文化之中,诚信才会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诚信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由社会存在决定,有自身的发展演变过程。(1)萌芽确立:先秦时期。古时代和夏商周时期,朴素的诚信观业已形成,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诚信”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儒、道、法、墨诸家都有较多的论述。(2)巩固发展:秦汉时期。随着汉代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纲领,儒家的诚信思想更加得以继承和发扬,“信德”被统治者钦定为“五常”之一纳入国家治理的重要范畴。(3)延伸拓展:宋明两代。到了宋明时期,随着理学的复兴,诚信再次被大家所重视。(4)经世致用:明末至清。由于经济的发展,商业的繁荣,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的出现,明末至清时期的诚信观带有明显的经世致用思想痕迹。
中国传统的诚信文化产生于传统宗法和农业社会的土壤,必然有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诚信文化被赋予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逐渐形成了以“以人为本、以和为贵、义利兼顾、诚信为先”为特征的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价值标准和企业文化,现代社会的诚信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诚信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实践性。实践性是诚信文化的显著标志和根本特征。从诚信文化的内在要求来看,人与人之间在交往中应坦诚相待,信守诺言,信义相交,“言必信、行必果”,说到做到。实践的诚信,体现的是一个人诚信品格。从诚信文化的外在表现来看,实践是检验和判定一个人是否讲诚信的唯一标准,不管说的怎么样,关键看做的怎么样。“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对说出的话,做出的承诺努力兑现,必须“言实一致”、“言行一致”、“前后一致”,这是实践层面对诚信的最佳阐释。诚信文化的实践性还体现为其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强调用道德和法律双管齐下的办法来共同规范个体的行为,维护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稳定性。首先,诚信作为一种文化,体现了道德价值和社会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一旦形成就不容易发生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尽管其具体内涵可能会因时代和社会的变迁而有所拓展,但基本的品质却具有长远性。其次,诚信文化来自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实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丰富了我们民族重诚信的优秀传统,缔造了我们这个伟大的礼仪之邦,时逾千年,诚信价值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建设都具有深刻的影响。
(三)渗透性。诚信文化的渗透性表现为它与经济、政治、社会的融合。在经济生活中,信是商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宝贵土壤,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条件和人文基础。信用是维系市场交易的基本链条,在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经济关系是以信用为纽带的,信用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之间长期较为稳定的经济关系,使经济主体能够实现对市场行为的预测以及预期的交易目标。在政治生活中,“信为政基”。“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已成为历史上有作为政治家的共识和行动方略。一旦失去政治信用,国家大业必将遭受损失甚至毁灭。在社会生活中,信是法宝。诚信精神在现代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它酝酿并形成了一种以诚信为光荣,以不讲信用为可耻的价值观,培育了淳朴敦厚的民风。“人无信不立”,无论愿意与否,无论是自觉的行动还是被逼无奈,人们在公众生活中,都离不开诚信待人,否则就无法在社会上中找到朋友,就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帮助,更谈不上什么成就人生和事业。
三、诚信文化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
(一)培育诚信文化,有助于构建海西政治文明
从海西战略的提出、制定到实施,都离不开各级政府的主导和推动,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进程中,仍然需要有一个诚信的政府,不断营造诚信文明的政治环境。政府的诚信直接关系到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决定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诚信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现代民主政治下的权力是公权,其合法性是建立在可信的基础上,也就是公权机构合法存在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一些社会出现的某种政治危机或政府危机,实质是信任危机,而信任危机则意味着权力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诚信是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保证。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民众要求权力公开和完全透明,也就是执政者要把诚信理念贯穿于政治活动始终,通过权力运作的公开性来取信于民,从而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只有坚持讲实情、说真话,才能确保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得到充分的贯彻,做到执政为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或多或少诚信缺失的行为,对政府的信用以及整个政治生态环境都有不好的影响。政治诚信是政治文明一块不可缺少的文化基石,如果一个政府连诚信的品质都不具备,就难以承担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更谈不上建立起社会的信用体系。因此,大力培育诚信文化,打造诚信政府,是推动海西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海西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
(二)培育诚信文化,有助于推动海西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海峡西岸经济区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海西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势头。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诚信构成了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基础,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和信用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信用是维持交易行为的天然纽带,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价值观念。良好的信用关系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各种交易行为,减少甚至排除不正当的竞争和扰乱市场的各种行为,从而减少交易的风险,提高经济运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市场能够有序化、规范化发展。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与经济的交融日益加深,经济的文化含量越来越高,文化的经济功能越来越强,诚信文化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一种软实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重视诚信文化的培育,强化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增进经营主体的责任感,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必将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三)培育诚信文化,有助于促进海西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5年多来,福建省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社会和谐稳定,呈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这一切都离不开诚信文化的支撑。首先,诚信文化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基础性作用。诚信是社会成员之间相互认同与接纳的纽带,是人类形成共识的基本点。人际之间有了诚信才会彼此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诚信缺失,就只有疏离、冷漠、隔阂,甚至是怨恨和冲突,人们之间就难以达成共识,更谈不上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次,诚信文化对社会进步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在现代社会,诚信已超越了个人道德修养的范围,而进入“公民道德”的领域,成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所确立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规范。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其中诚实友爱是一个重要特征,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进程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如果不能在公民中普遍培育起诚信的道德素养,法治就失去保障,社会秩序可能出现混乱,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难以得到实现,和谐稳定成为一句空话,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可能协调发展。因此,积极培育诚信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文化环境,形成人人讲诚信的社会风气,不仅是打造和谐海西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海西的根基,是促进海西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四、推进海西诚信文化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般说来,诚信文化由里及外可分为三个层次,即诚信观念、诚信制度和诚信行为。其中,诚信观念是核心,诚信制度是保障,诚信行为是表现。只有牢固树立诚信观念,才能形成道德自律,自发地产生各种诚信行为;诚信制度是对行为主体的外在约束,用以防范和惩治各种失信行为;通过诚信观念的内在自律和诚信制度的外在约束,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和诚信程度才能得以普遍提高,切实避免各种失信行为的发生。海西诚信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抓住内在联系,从不同层面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进。
(一)抓基础,强化诚信理念教育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其价值观念的外在具体表现。只有不断强化诚信理念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的价值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使讲诚信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和共同准则。因此,推进海西诚信文化建设,首要的是把诚信理念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好,使诚信成为一种社会公德。
一是注重普及教育。诚信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子孙的庞大的社会“塑心”工程,全民须动员,人人须努力。在学校里,要引导学生从小就开始培养诚实信用的道德品质,使诚信教育成为学生走上人生道路之前的必修课;在社会上,要通过开展行业诚信教育,树立以诚信建功立业的思想,强化“无诚信无以立人”的观念,让诚信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不同群体中。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把诚信作为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开展多渠道、多视角、多形式的广泛宣传,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深入人心,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诚信的伦理、经济和社会价值,从而自觉遵循诚信的原则,做到诚实守信。
三是注重典型教育。在培育诚信文化的过程中,用典型的案例来说理,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广大群众,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人们认识到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令不行、社会无信基不稳,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诚信风气。
(二)抓重点,构建诚信管理体系
诚信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个人、企业、政府三大诚信主体。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对于人与人的关系来说,信用是彼此信任和依赖的基础;对于社会来说,社会成员的诚信度高低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企业诚信是企业的一种责任、行为标准、无形资产,也是必须遵守的社会要求。政府诚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个人乃至整个市场环境的信用状况。
一是强化个人诚信管理。个人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加强对个人信用的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要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设立个人信用账户,内容包括借贷信用、人际信用等,把个人诚信情况纳入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中去,推动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信用等级在个人贷款、经营、工作等方面的作用,使人们能够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自觉维护自身的诚信水平。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细则,进一步规范公民行为,营造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企业诚信管理。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诚信程度对市场经济能否有序、健康的发展有着很直接的影响。不仅要加强企业内部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和员工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不断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罚制度,使员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循诚信的行为准则,切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要规范企业外部诚信行为,在对经济利益合理追求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经济利益,认真履行合约,与市场经济主体诚信相处,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生产或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自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是强化政府诚信管理。政府诚信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监督有力。要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务公开,通过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反馈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创建服务型政府, 树立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致力于信用网络的建设,建立起覆盖全民的信用数据库,充分发挥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或个人的诚信行为,强化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三)抓根本,推动诚信机制建设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诚信机制是由一系列相互配套、相互影响的制度组成,其中制度建设是前提,运行机制是依托,监督机制是保证。
一是加强地方性制度法规建设。构建诚信社会,不仅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更重要的是靠法律制度来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按照信息开放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信息安全和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诚信的立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等,建立和完善有关信用信息征集、披露、评估、使用、互联互通等信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断在诚信法制建设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实现诚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设备,建立起覆盖全社会所有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档案系统和评估查询网络,缩小诚信信息的不对称性,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基础信息,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涉及个人隐私和企业秘密信息的处理,明确信用信息披露和使用的权利义务以及信用信息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和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三是落实监督机制。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对诚实守信的企业或个人,给与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对于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严厉的惩罚。强化人大与司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进一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特别是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重点披露和谴责不诚信的行为,让那些失信者、无信者、骗信者无处躲藏,在社会上无法立足,形成多方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减少政府决策失误行为,防止政府滥用公共权力而导致政府失信现象的蔓延。
(省委政策研究室 宋建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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