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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9-8 10:52:15 摘自:“围绕海西促诚信”论坛 点击数: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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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的品行是自身修养的结果。要使孩子从小养成诚信的品德,首先是父母要做表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传导给孩子;其次是要尊重孩子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尊严地接受社会诚信的传承;再次是要优化社会环境,学校和社会要建立诚信规范和诚信机制,使诚信的美德得到弘扬;最后要把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诚信理念与法治观念统一起来,使孩子不仅有诚信意识更有法制意识。
关键词:诚信养成;教育方法;
我们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积淀,特别是以诚信为内涵的传统道德,自春秋以降,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对诚信道德的强调与阐述就不绝于史,诚信道德无论是对个人的修身养性,还是在交友理财、安邦治国等方面,都起着巨大的作用。
所谓诚信,是诚与信的统一。诚者,诚实、真诚、不欺诈、不虚伪、不乔饰,为人处世光明磊落。信者,守信义、讲信用、重信誉、履承诺。《管子•枢言》云:“诚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诚实守信是治理国家的关键。孔子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指出诚信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墨子说:“言不信者,行不果“。庄子说:“不精不诚,不能动人”。非子说:“巧诈不如拙诚”。这些流传千古的诚信格言,构成了我们民族的诚信精髓。现在,历史已经进入了新的时期,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讲竞争、讲秩序、讲法治,就更需要讲诚信。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必须坚持法制,实行法治,然而这些只能起到事前警告,事后惩治的作用,要真正防患于未然,倡导一种正直和善的社会风气,从思想深处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还得必须站在诚信道德的高度上,所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明礼诚信”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而在当今时代,要落实“明礼诚信”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首先应当从何抓起呢?
显然,一个人诚信的养成是跟自身修养有很大关系。因此,如果能从小养成诚实、信用的习惯,成年后一般不会离诚信太远。俗话说:“少年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从小就养成诚信的习惯,对于后天的品行形成有非常大的影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凡人生所需之重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可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换句话说,六岁以前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培养得好,以后只需顺着他继长增高的培养上去,自然成为社会优良的分子;倘使培养不好,那么,习惯成了不易改,倾向定了不易变。”(姜文淑、钟立德、文忠曲:《陶行知论教育》,第103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从小注意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行、诚信养成,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说,都是最佳时期,这时通过教育、引导、示范、规约,是比较容易塑造好一个人的诚信习惯,如果错过这个时期,使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本定型了,再来“改造”,就不那么容易了。
那么,诚信养成要从小抓起,应从何入手呢?
首先,父母要为孩子树立诚信的榜样。“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小孩子的心灵是天真无邪的,他们的智力发育和品性的养成,最初是与家庭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父母的行为是孩子最先模仿的榜样,父母是儿女的第一任教师。然而我们所常见到的是“爸爸说话不算数”,“妈妈说话不算数”!在孩子的这类抱怨声中,我们许多当家长的大多会不以为然,以为对小孩子承诺的话不必当真,不需兑现。殊不知,这样的轻诺寡信,却悄悄地在孩子的心田里播下了不诚不信的种子,当这个种子随着孩子的成长,慢慢发芽、生长、扎根于孩子的心中,形成孩子的人格,成为孩子走向社会后的行为道德,会是个什么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显然,孩子是最早从父母的行为中学习的。如果父母是“说话算数”的,孩子就必然会养成“言必信,行必果”的行为准则;反之,父母“说话不算数”,把不诚实、不守信当作一种习惯,认为这没有什么要紧,久而久之,这种轻诺寡信就成了孩子道德行为的必然选择。所以,千万不要小看家庭中说话“不算数”这样的现象,要养成孩子诚信的品行,父母一定要谨言慎行,做到“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给孩子树立诚信的典范。在这方面,相传千古的曾子杀猪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据传,有一次曾参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去办事,年幼的儿子吵着要跟去。曾妻不想带孩子去,就哄他说:“你在家好好玩,等妈妈回来了,把家里那头大肥猪杀了给你吃。”孩子一听非常高兴,就不再坚持要跟去集市了。哄过孩子之后,曾妻很快就忘了此事。但等回来后,曾参却真的把猪杀了。曾妻不解,反而诘问丈夫:“我是哄孩子的话,你怎么当真?”曾参说:“孩子是不能欺骗的。孩子不懂事,还没有辩别能力,接触到的是父母,所以什么都跟父母学。你现在哄骗他,等于是潜移默化教会他骗人。你现在欺骗了孩子,让孩子知道你说话不会算数,将来再怎么教育孩子,怎么让孩子相信你?”曾子的这番话没有多少深奥的道理,就是十分简单的一句话:父母的言传身教,将直接影响孩子的品行养成。也就是说,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是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形成的。因此,只要我们仔细观察,有些青年人一走上社会,就很快表现出奸诈、狡猾、虚伪的本性,往往是与家庭教育分不开的,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也有不少是因为不良家庭环境造成的。所以,要使孩子从小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我们一定要吸取曾妻的教训,千万不可在孩子面前轻诺寡信,甚至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要知道,孩子在年幼时,好比一个未成型的模坯,你怎么雕塑,他怎么成型,家庭中的教育好坏将可能影响孩子一生的成败,不能不慎。
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孩子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要求把人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发展是为了人,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体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是发展的主体,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使孩子在有人格尊严的状态下接受传统美德的教育,接受社会诚信道德的传承。一个人是否做到诚信,最终还是取决于人的主体,而非客体。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根据。所以,要帮助、引导、教育孩子养成诚信道德习惯,不能把孩子完全置于被动的一方,进行灌输性的教育。诚然,孩子在成长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逐步形成的,但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是通过接触社会方方面面获得知识和感悟的。所以,我们不能站在教育者的立场上强迫孩子要怎样不要怎样,而应当站在与孩子平行的位置上,一方面身体力行为孩子做出榜样,另一方面要努力优化社会习俗,引导社会舆论,建立诚信机制,形成诚信规范,通过社会评价、社会激励、社会奖惩机制,因势利导,让孩子们通过自己的认知去判断社会上的真善美、丑假恶,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教育自我,完善自我,使孩子主动、自觉地将诚信道德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使自己成长为一个诚信的人。
再次,要优化社会环境,特别是学校要成为诚信度最高的社会组织。孩子接受诚信教育除了来自父母的言传身教外,最主要的是来自学校和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只生活在家庭中,孩子最终还是要离开父母,走进学校,走向社会。如果父母的诚信教育是正确的,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好的,但是到了学校,走上社会后,遇上的多是无诚失信的事,见到的多是狡诈、虚伪、欺与瞒、尔虞我诈的现象,对孩子的打击可能会更大,这个孩子的人生将可能是噩梦连连。所以,有些家庭就教育孩子要“灵活”应对,以便让孩子更好适应学校和社会,这里的苦衷是可想而知的。
学校是孩子成长的“第二课堂”,学校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通过课堂教育一方面向学生传导科学文化知识,开发孩子的智力,另一方面是在传播国家的基本法律和道德规范,把诚信教育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去。学校教育中的不诚信行为,教师的不诚信表现,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对孩子的诚信信念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使学生的人格受到深度扭曲。因此,学校教育一定要把诚信放在首位,要知道,培养一个合格的人要比培养一个不守诚信的大学生更加难得,学校要自觉约束自己行为,不做任何有损诚信的事,不能因为受利益的驱使,失信于学生,失信于社会,一定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切实制定和建立起一套诚信的制度以规范师生的行为,使学校在学生的眼里成为高尚的、纯洁的、可信的场所。
我们正在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个诚信的社会。只有诚信才能筑起社会和谐的基础。只有人与人之间是诚信的,社会的和谐环境才能形成,这样的社会环境也才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才更符合人性化。所以,诚信养成要从小抓起,社会的责任非常重大。我们要通过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去努力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要在全社会形成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讲诚信获益,不讲诚信受害;讲诚信美,不讲诚信丑的氛围,要通过激励机制和道德评价机制,给孩子一个正确的昭示和引导,要让孩子们知道,坑蒙拐骗、伪劣假冒、虚伪奸诈这些失信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是要付出高昂的人格尊严的代价,是要为此遭到报应的。社会若对诚信与否失去是非,不仅对孩子们是个危险的陷阱,对社会的未来必将是一场灾难。
最后,要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统一,把诚信的理念与法治的观念结合起来。当今社会法制意识正日益增强,法治已成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根本。要培养孩子的诚信道德,还不能就道德讲道德,而必须把不讲诚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与孩子们讲清楚,不讲诚信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可能引起法律纷争,必须承担违犯法律的责任,比如弄虚作假、哄蒙诈骗、生产伪劣假冒商品,由此侵害了他人的利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失,是必须为此付出赔偿的代价。所以诚信问题,不只是一个“说话不算数”的问题,不讲诚信,不仅会危害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往大里说,还会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危害党和国家的利益。不讲诚信,贻害无穷。因此,诚信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已不仅仅要抓孩子道德观念养成的阶段,而必须坚持终身教育,要从小到大,从青少年到中老年,一生中都不可缺少“诚信”二字。宋人邵伯温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至其道则一也。”诚信,乃天地间最重要的伦理法则,而努力地达到诚信无欺是为人的基本原则,经过长久的修养,最终达到这个境界,就会言行一致,表里相应,遇事自会心地坦然。诚信,应该成为人一生都必须坚守的生命准则。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者都需要培养良好的诚信氛围。没有诚信,市场经济下的竞争将会变成尔虞我诈,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没有诚信,和谐社会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就会变得虚无缥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会落空,人们都无诚信可言,社会必然是混乱糟杂的,人与人的关系就会成了谁也无法破解的魔方,复杂而又不可理喻。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把诚信教育从孩子身上抓起,通过提高诚信认识、培养诚信情感、锻炼诚信意志、增强诚信信念、养成诚信习惯,把他们培养成有诚信道德、有人格尊严的一代新人。
(福建省三明市委党校、调研员、校委委员 王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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