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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社会良心 抵制学术腐败
兼谈泉州市社科联促学术诚信建设实践
发表时间:2011-9-16 10:08:00 摘自:“围绕海西促诚信”论坛 点击数:5821
    [内容摘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目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追求的社会道德目标。然而,现实中,不诚信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各界,包括学界。本文分析了学术诚信缺失的各种现象、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并结合泉州市社科联促学术诚信建设实践,提出学术诚信的相关重塑措施。
    [关 键 词]:学术 诚信 实践 措施
    引言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孕育出无数传统美德。诚信,是其中优秀的一脉。《中庸》有言:“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孔子曾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可见,自古以来,凡追求“内圣外王”、“天人合一”的“圣人”、“君子”,无不把“诚信”作为个人高尚品德的根基和社会伦理道德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诚信是良好社会道德形成的基石。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赋于“诚信”更丰富、更深刻的时代精神和文化内涵。今天,诚信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所倡导的正面要求。它不仅是健康人际交往、社会良性发展最重要的伦理原则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不断追求的理想目标。
    然而,在现实中,不诚信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各界,包括学界。本该是一片净土的学界现在却正遭受着功利主义和道德缺失的双重侵犯,诸多令人发指的学术腐败事件不断披露。今年两会期间,博士后论文造假、院士涉嫌“抄袭剽窃”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学界的“信任危机”。我国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曾经说过,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因此,学术应有的诚信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道德品格问题,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意义,学术诚信需要广大学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同促进。
    一、学术诚信缺失的表现
    学术诚信本质上要求学术成果应该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学术评定具有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综合各种学术诚信缺失现象,笔者认为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学术剽窃
    科学研究是为了学习和创造,而创造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原创,另一种是类创。原创性是任何文艺作品、学术成果的本质要求,它产生的成果是前人未涉及到的真创造;而类创是个人的思考与前人的研究不谋而合,产生的成果前人已有所涉及,成果对自身来说具有创造性,但对整个社会来说不具有创造性。 有的学者为谋取私利而作出的各种剽窃、抄袭他人文字、观点的偷窃行为就是属于原创性和类创性均丧失的显性学术失信。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往往是有意识的。
    (二)低水平重复研究
    学术研究应当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作进一步创新,有的学者漠视常识或者是没有充分吸收消化他人的研究成果,炒作常识,或老是停留在低水平重复研究阶段,把前人研究已经得出的共识拿来“翻炒”。这种行为有些是有意识的,但多数是无意识的。无意识的重复研究得出的结论可能具有类创性,但是这种自说自话式的研究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没有创造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学术成果。低水平重复研究是隐性学术失信的主要表现。
    (三)学术造假
    学术造假是指由于相互利益的驱动,学术与权力、金钱、美色等相勾结,产生各种不正当交易,学术成果和学术评定出现造假或降低评价标准等现象。如花钱雇人当“枪手”、论文买卖、版面买卖、刊物造假、职称文凭造假或“注水”等。还有一些学术造假是研究成果中的数据或史料不客观或纯属捏造。
    (四)学术态度不端
    学术态度不端表现为缺乏社会责任感、无视学术尊严,治学不严谨。有的学者为增加文章的理想效果,甚至胡编滥造、无中生有,编造一些无可考证的案例,唬弄读者;有的学者文章注释、引文、参考文献等没有按照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技术性标准操作,甚至故意不作明确的标注,导致标注不规范、不完整等现象。
    二、学术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目前,学术失信、学术腐败已成为我国学术界面临的一个重要发展瓶颈。在我们对种种学术丑闻深恶痛绝的同时,我们应该冷静反省一下事实存在的根源。每个事件、每种现象的发生都有它内在的可能性和适合它存在的“土壤”。究学术腐败之根,笔者认为既存在现实的原因也存在历史的原因;既有主观上的根源,也有客观上的根源。
    (一)主观方面
    1.原创精神丧失
    原创精神是作者对作品或科研成果原创性的一种追求态度,是个人创作不可替代的精神。目前,学术失信现象普遍存在原创精神的丧失,而这恰恰是学界应当崇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精神。自古以来,学术大师无不是耐住寂寞、抵制诱惑、潜心创作而终为社会创造丰富的优秀精神财富。大浪淘尽,他们每一位都具有高度的原创精神和社会使命感,在原创的成果中不断得到精神上的高峰体验。在没有太大物质利益触动的“净土”中,他们一如既往地坚持学术的原创精神,养成不媚名利的傲骨和“舍我其谁”的豪情。但如今有人说这是个缺乏大师的时代,这样的结果与我们“人人成才”的科教重任相距甚远。某些参与学术活动的人只是把学术作为登向人生成功的阶梯,他们难以很好地坚持学术的原创精神,其所追求的快乐也不再是来自于创造本身而是现实利益的获得。
    2.研究能力有限
    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多数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潜力。但是应该承认,有些学者现有的研究水平、能力与研究任务、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迎合、适应刚性的研究任务或者是已获得的荣誉的要求,他们急于要出成果,但他们既不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也不是从自身的努力上下功夫,不是花力气去多学习、多请教、多钻研、多实践,而是走歪门邪道,找关系、作交易、闭门造车、偷工减料,最后陷入剽窃、注水、造假、低水平重复研究等学术腐败的阴沟中。
    3.追名逐利心切
    有人分析,现在一些从事科研的人员特别是年轻学者对科学研究的态度是急功近利,特别是基础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十年磨一剑”的从容氛围已经荡然无存。 诚然,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价值理念受到严重的冲击,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趋势,物质利益被许多人提到了优先的位置。另一方面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国家不断对教育、科研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政策扶持,这为追求高职称和追求现实利益的结合产生了可能性:一旦职称评上去,工资、待遇、领导岗位、社会名望等好处都会随之而来。在这两方面因素的作用下,一些功利心较强的人就会按耐不住,产生你争位置,我抢时间的浮躁心态。他们希望“走捷径”、“坐快车”,惟恐稍不留神,便会落在他人之后。
    4.道德自律放松
    为了追求利益和维护既得利益而导致的学术诚信缺失也反映了学者道德自律的放松,有的甚至是人格的堕落。在利益的诱惑下,学者的道德意志力受到深刻的考验,有些学者暴露了自身素质中的薄弱环节,放松了对自我道德的约束,享受着非道德行为带给他们“成功”的光环和快感。较高的名誉也带来公众对他们的高期望值。在正常情况下,学界精英的道德示范责任应该同他们所获取的优待相匹配,应该比一般的学者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但现实中个别学界上层人士的道德失范和人格堕落,给普通学者作出错误的导向和暗示,致使整个学界风不正气不顺,不言而喻地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客观方面
    1.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冲击力加强
    如前所述,我国面临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阶段,市场经济价值多元化理念对学界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力,我们提出的“学术产业化”目标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格,其操作过程中便产生越来越大的学术市场,供求关系使得市场规则等学术以外的因素大量介入学术成果和学术评定中。但这不符合学术发展的规律,最后只能是制造出大量无用的“学术垃圾”。这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等于是在浪费人、财、物等社会资源。资料显示,中国科技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不但没有持续增强,还一度急剧下滑。
    2.社会期望值高,名利诱惑力难以抵挡
    前面有所提及,有些学者在自身学术水平局限的情况下,恰逢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实施,振兴中国的伟大重任沉沉地压在知识界、学术界学者的身上,同时国家不断对教育、科研增加财政投入,金钱、名望、资源向学界涌来。这本是一件任重道远荣光的事情,但压力和利益的双重诱因,容易使人心态变得浮躁,致使一些人淡化社会责任感,寻找捷径来获得最大的名利回报。一时间便产生出很多速成的“成果”和“人才”,有人因此也把这样的短期效应比同大跃进时期的“大炼钢铁”。 我们可以试想,没有充分的才智和时间的投入,能有多少集高智慧和精力于一体的惊世之作呢?又能产生多少真正的学术大师呢?
    3.学术体制缺陷,学术评价体系不健全
    新制度主义提出了社会科学的经典问题,即组织、结构、文化、规范、习俗是怎样构成社会行为,如何在行动者之间分配权力,以及怎样塑造个人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并影响资源的配置。 一种不良现象的产生,其管理体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学术体制还没有统一的科学建制,与学者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很多环节,如职称、工资、待遇、奖励等都采用简单数字量化的管理模式和单一的效益驱动模式,评价体系指标的不科学、不健全可能产生错误的学术行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不良学风的滋生和蔓延。另一方面,学校升格、个人学位评定、职称晋升都要求有学术成果,一边是到处都向学术伸手,一边是有限的学术展现和转化资源,这两者间的矛盾势必产生不良的市场竞争。因此,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不健全是造成学术腐败的重要外在原因。
    4.领导失范失力,科研管理监督不到位
    科研管理是保证学术成果质量和学术评定权威的重要手段。科研管理一旦松懈,腐败就可能趁虚而入。目前,我国的科研管理投入力度远远不够,在科研管理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着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如有的课题结项、论文发表、成果评奖、职称学历等评审和评定专家的资格缺乏权威性,或者是评审专家对这些学术研究成果的认证缺乏更冷静和严格的态度。同时,对于学术腐败行为,一方面,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惩戒等硬约束;另一方面,学界长期缺乏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科研管理机构也较少对学者进行有关思想道德教育,对他们在学术诚信的软约束不够。
    三、泉州市社科联促学术诚信建设实践
    泉州市社科联是泉州市社科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党和政府事业发挥思想库的作用。多年来,组织、指导泉州市社科学术界加强学术研究交流,并为社科界创造更广阔的学术平台,为繁荣和发展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作为科研管理规则的制定、实施、管理的相关机构,泉州市社科联也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为促进泉州市学术诚信建设作出有为的探索。
    (一)规范社科规划课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制度
    泉州市社科联认真探索实施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和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管理机制,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按照不同的学科进行分类评审,聘请的同行专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学术品德评价较高。实行回避制度。申报者原则上不担任本组评委,课题结项原则上不聘请负责人所在单位同事作为评委。实行民主表决制度。评审经各组通讯评审后再集中讨论、民主表决。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评审结果在报刊、网站、布告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反馈和民主监督。建立学术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有学术不诚信行为的学者即被列入学术黑名单,在以后此人参与的各项学术活动中给予提示,并作为参考因素。比如某年度泉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中,某高校课题负责人课题结项时,所提供的论文发表刊物整本造假,主要责任我会不具备依法授权能力加以追究,但取消该课题立项,今后的课题立项申请也将此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二)规范《泉州学林》的用稿制度
    《泉州学林》作为我市综合性、理论性、学术性的哲学社会科学季刊(内部刊号),由泉州市社科联主办。社科联在增强办刊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前瞻意识、精品意识的基础上,坚持用时代的眼光审稿、用社会的意识编稿、从读者的角度用稿,明确定位,学刊的阵地作用、品牌效应、示范效果、凝聚能力进一步增强。
    《泉州学林》一直致力于规范投稿要求和审稿用稿制度,提高办刊质量。实施稿件编辑初审制和编委评审制,逐步建立专业强、规格高的编委会,严把编审关,倡导文明办刊,坚决抵制学术腐败,为净化我市学术风气做出不懈努力。
    (三)抵制不良学术交易
    泉州市社科联积极倡导学术诚信,努力在全市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学术氛围。在其工作实践和实施科研管理过程中,也出现过多次不良学术交易的诱惑,但都被工作人员拒绝。比如某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申请时,某高校某课题负责人向我会工作人员寄送“好处费”,被我会工作人员交公退回,并对其进行批评。《泉州学林》编辑部经常接到其他刊物工作人员来电,要求推荐我市学者文章在他们刊物上发表,一经推荐给予录用但一律收取版面费,并给推荐人一定好处,都被我们工作人员严拒。
    四、学术诚信重塑的对策措施
    学术这块田地上,正义的稻谷不去占领它,邪恶的野草终将蔓延。知识分子、学界精英应当是国家的栋梁,如果连最起码的道德准则都无法遵守的话,那么他们怎么能担负起振国安邦的重任?又怎么能以“社会的良心”说话呢?管理部门如果不能很好地引导和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界精英,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和科学的成果激励机制,那么科教兴国的出路又在哪里呢?因此维护学术净土是净化社会文化风气、提高社会道德水准的前提,对社会各界来说义不容辞。每位学者更应该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恪守学术职业道德,以“社会良心”、“中流砥柱”应有的姿态,坚决抵制学术腐败,为学术诚信建设做出不懈地努力。
    针对学术失信问题,结合泉州市社科联的工作实践,笔者提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塑,借以抛砖引玉。
    (一)回归对学术本该有的尊重
    回归对学术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学术的原创性。要避免无创新的学术研究,同时也要避免“自说自话式”低水平重复研究。学者们要坐得住冷板凳,在充分学习、尊重前人劳动的坚实基础上狠下功夫,潜心研究,创造出对社会真正有用的原创性学术成果。
    回归对学术的尊重其次要尊重学术的崇高性。研究性学习固然是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但是研究并不等于即时就有学术,当我们到处向学术伸手的时候,学术已经从原来的“珍品”地位沦落为“市井俗物”。各种学术剽窃、造假行为更是对学术赤裸裸地亵渎和践踏。社会要提高整体的科学学术水平,首要的任务应该是培养学人的师者风范,提高学者的研究能力而不是降低学术的标准体系。
    (二)充分认识学术的发展规律
    如同其他事物的发生发展一样,学术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其研究创新容不得操之过急、拔苗助长。一方面,学术的研究创造需要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应当努力做到厚积而薄发,并且成果是否具有科学性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短时间拼装炮制出来的速成品其学术含量可能会大打折扣,给社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另一方面,跟风式一哄而上地搞研究,同样也有破坏学界生态之嫌。 人才应该各尽其能、分流发展,有人搞研究,也要有人做阐释、批判、验证、传授和普及的工作。现在我们学术研究成果的转化率非常低,这跟学术发展的其他环节力量不对称有直接的关系。由此,我们对学者的要求不能一刀切,否则最后只能是丢了“玉米”又烂了“西瓜”。
    (三)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
    学者的成长需要正确引导,学术成果也应有科学的评定。我们必须在尊重学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一要确立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避免片面追求学术成品数量、更加注重学术成品的质量;二要确保评定机构的权威性,应对评定专家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评定操作程序进行严格监督;三要消除追求短期效应的浮躁心态,管理机构和学者本身都要为所研究课题提供合理的研究时间和从容的研究氛围;四要建立科学长效的学术竞争和激励机制,避免一劳永逸、“吃老本”的不良学风。更加注重学术成果的理论创新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把学术评价、评奖激励同成果转化产生的社会效应结合起来。
    (四)用诚信文化培育年轻学者
    受学术诚信缺失问题危害比较严重的是年轻一代,学术诚信重建的希望也在年轻一代身上。我们要着眼于未来,一方面加强对年轻学者的学术规范教育,培养年轻学者高尚的道德品格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另一方面要培养年轻学者的批判精神,努力营造严肃的学术批评氛围,同时逐步完善学术腐败的惩戒制度,坚决给不诚信者予严厉的惩罚。积极用诚信文化教育培养年轻一代学者,让他们敢讲诚信、乐讲诚信、真讲诚信,学会坐冷板凳,学会走“长线投资”,强化科学研究的精品意识,从而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学术真品和学术精品。
    结束语
    综观学术失信和学术腐败现象,笔者认为,纵然多数学术不端行为当事人有不可脱卸的责任,但同时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害者。作为科研管理规则的制定、实施、管理的相关机构,我们应该更多地从体制缺陷等外在的因素加以反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相信、尊重、爱护我们多数学者的良心,在正确引导、合理监督和科学管理上下更大的功夫。最近,某些高校“测谎仪”、反剽窃软件的启用,以及学术失信相关惩戒措施的出台,对全社会的学术诚信建设应该会有一个较大的促进。今后,社科界、高校、科研管理相关部门等要进一步呼唤学者的“社会良心”,坚决抵制学术腐败,促进学术诚信,努力让学界保持一片净土。
    
    参考文献:
    [1] 朱 磊.向学术腐败开炮——如何用法律规范学术制度座谈会综述. 中国法学会网站.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7841&type=1006)
    [2]孙德宏. 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及其启示.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onghe/2002-12/30/content_674213.htm)
    [3] 曹建文. 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6-01/09/content_4026937.htm)
    [4] 亦明.中国学术界的问题及其出路. 中国博客网论坛.(http://blog.club.sohu.com/wenji_list_diary.php?kindid=32&db=blog002P2)
    [5] 赵继成 .谁在纵容学术“盗匪” 请耐得住寂寞.人民网.
     [6] 俞吾金.杜绝学术腐败需穿越“三重门”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news/2006/2006-04-19/8/719498.shtml)
    [7]《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
    [8]周子澄.诚信泉州论坛文集•序.泉州学林.2006年增刊.    
    指导:朱学群
    (郑梅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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