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11-9-28 9:54:47 摘自:“围绕海西促诚信”论坛 点击数:8595
|
|
“民无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时下,诚信已成为大众传媒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也是人们议论最多的社会问题之一。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是一个宠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协调和配合。诚信作为一种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支撑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
当前,诚信已经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道德和法制力量。其中,政府诚信作为社会诚信的表率和保障,加快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性运行具有主导责任。因此,如何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诚信,建设一个负责任、守诚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是我们打造整个社会诚盘逑怠⒐菇ㄉ缁嶂饕搴托成缁幔俳诤N鳌傲礁鱿刃星苯ㄉ柚惺迪指酶旆⒄顾非蟮闹匾勘辍?br>
一、诚信政府的基础性和主导性
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由若干要素构成,主要包括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三个方面,其中政府诚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核心基石,在社会诚信体系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
首先,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核心。一个完整的社会诚信系统由公民个人诚信、企业诚信、政府诚信等构成,政府因为其行为效力的普遍性和合法强制性而天然地具有主导地位。具有主导地位的政府拥有依法行政权。这个依法行政权,在处置政府日常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至关重要,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同样也至关重要。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依法行政权,为企业诚信系统建设、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制定规范,监督、惩处、制裁社会各级各界各类诚信缺失现象,领导、引导、指导、督导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无疑起着导向、榜样、示范作用。因此,政府诚信可以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
其次,政府诚信是政府职能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政府权力由人民赋予,政府讲诚信首先就要保证权力属于人民,并按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良好的政府诚信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相互回应,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理解、信任、支持的“政通人和、稳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局面。和谐社会政治发展的目的是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而政府的诚信道德本身就是政治文明中行政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作为一种文明的政治理念,政府诚信要求政府是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公正政府、廉洁政府,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体现正义、公平、民主的价值理念,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来提高政府的政治权威,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因此,政府诚信是实现政权稳定、政治民主,促进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政府实现管理职能的基础。
第三,政府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起点,政府诚信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诚信规则的制定、市场主体对规则的履行有赖于良好的政府诚信。政府诚信最根本的表现是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来管市场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事情,确保和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是要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环境等,而政府诚信则可以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良的诚信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并且,讲诚信的政府执法公正,信息公开,由此可减少市场经济主体的信息搜寻费用、沟通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率,间接增加物质财富。
二、政府诚信的缺失及其原因
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诚信度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个程度的政府诚信缺失现象,例如一些地方政府行政决策不够科学,有时一届政府一套政策,甚至是朝令夕改,大大降低了公众对未来预期的稳定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缺乏大局意识,为了攫取暂时利益而不守信用,导致矛盾、纠纷不断;某些地方政府官僚主义严重,尤其是涉及审批事项时,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人为设置障碍;个别政府官员为“彰显”政绩而对经济活动中的数据进行任意调整、篡改,等等。导致上述政府诚信缺失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自身的因素,也有外在的因素。
首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缺乏诚信的思想和观念,是政府诚信缺失的思想根源。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观念十分淡化,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个别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腐化堕落,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严重,为了追逐局部甚至自身利益,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抛在了脑后,使政府诚信度大打折扣。
其次,政府权力过大,职能转变滞后,是导致政府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当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全能政府局面已大大改观。但是,由于受制于各种因素,致使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转变缓慢,政府还握有相当大的权力,尤其是大量的审批权。权力过大,不仅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插手本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事情,使利用权力进行寻租成为可能,而且也意味着被赋予了超出其能力的责任,结果必然导致政府陷入诚信危机。
第三,失信成本过低,是导致政府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所谓失信成本,是指失信者因失信行为而付出的代价,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为其失信行为付出的代价和成本高昂,得不偿失,他们必然会在以后的行政活动中信守承诺,不敢失信。但在现阶段,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失信的工作人员,只是给予警告或象征性的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或者无关痛痒的惩处,将政府诚信建立的希望置于公务员自身的“觉悟”上,可以预见,这样低廉的失信成本是根本不能有效制止政府诚信缺失行为,必将最终导致政府诚信的损害。
三、建设诚信政府的途径和措施
政府诚信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良好的政府诚信,就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因此,当前应该把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升政府诚信度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和紧迫任务,认真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持续加大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摆在诚信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诚信法制观念。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诚信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增强社会公民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型诚信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诚信文化氛围。加强对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在内的重点人群诚信教育培训,广泛普及诚信知识,倡导诚信守认的社会道德,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道德水平。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深入普及,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诚信建设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营造浓厚的“人人讲诚信,人人守诚信”的社会诚信良好氛围,使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认同的行为准则。
第二,建立健全诚信道德信仰和价值评价。政府诚信是行政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凝聚民心、号召民众、推动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政府是否守信,反映了政府权力行使和责任,政府行为只有在规范化、信用化和基础上运作,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建立诚信的道德信仰,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处理好权力和权位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权力观,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不断强化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在群众面前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建立健全诚信评价和赏罚机制,加强诚信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政府的评价和公务人员的选拨、任免和升降等工作中引入道德评价机制,确保能够充分发挥诚信原则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第四,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是衡量政府是否诚信的重要标准,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必备条件。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努力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诚信政府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对广大民众的诚信意识和树立,对全社会诚信氛围的营造,具有直接带动的作用。可以相信,有政府的大力引导,有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只要我们以坚定的诚信意识,努力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一个诚信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得益彰,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共同发展的新时代一定会早日到来。
(中共福鼎市委副书记、市诚信促进会会长 陈兴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