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西岸经济区信用与经济论坛
 首页 >> 主要议题 >> 阅读新闻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省经贸委副主任 郑新聪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省经贸委副主任 郑新聪
发布日期:2006-3-1 10:17:30   [关闭] [打印]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志:

根据会议的安排,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就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个发言,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几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政府引导,着力构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注重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27月,省政府下达的《福建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十五”计划》中,就明确了“十五”期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公开的信用信息网络;四是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五是严厉惩戒失信行为。《福建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周密部署。几年来,省政府先后召开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专题会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对加快建设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级部门按照“政府引导推动、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做好基础工作,讲求规范运作,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合作机制,力争资源共享,完善政策法规,稳步有序推进。200312月,省委七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议》对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了全面的阐述,《决议》指出:要发挥政府公共信用建设示范作用,突出抓好征信体系建设、诚信教育、信用服务和信用监督等重要环节,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要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要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法严惩逃废债务和违约等失信行为。20051121,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若干意见》(闽委发〔20058号)文件中,又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建立机构。20048月,省政府成立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三位副省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51个省级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综合办合署办公。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在省级机构改革中,省里将福建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福建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纳编,做到了机构、编制、职能、人员、经费五落实。省级大部分部门和相关单位已建立本单位(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分解的各项任务。各设区市已有7个市已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办事机构,福州与龙岩市正在筹备成立之中。

制定政策。省政府以(闽政[2004]10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强调要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做好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又先后下发了关于《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关于推进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这些举措对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积极推进。根据任务分工,省信用办认真研究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的措施,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分送给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了“第四稿”,准备再次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与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定下达实施。为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行为,省信用办起草了《福建省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进入有关程序,争取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我们还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家库。经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和本办研究,聘请了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福建社科院、福州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八个单位十名教授、研究员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家组成员。几年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分解表”的部署,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设区市整规办(信用办)也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意识

一是有序地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联合转发了国家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省整规办与省委文明办等六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省信用办也下发了《关于抓紧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和加强信用宣传教育的通知》等一系列意见,组织各地、各单位利用各类媒体和培训机会,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基础知识,不断增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二是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根据全国整规办等十部委《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整规办(信用办)协调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各地、各单位通过广泛宣传,普及了经济领域的法律知识,揭露了商业欺诈行为,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消费者和投资者识假防伪维权意识。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各地的宣传教育活动。莆田、漳州、三明等地结合各地实际,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抓好“政府信用”基础,积极引导企业和行业开展信用建设,督促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断增强全民诚信意识,推进“信用区域”建设。

(三)加强监管,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成立协调机构。省政府成立福建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我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建立我省企业信用体系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经贸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经贸委、省工商局分管领导担任,省直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二是落实工作方案。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办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以及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信用征集、披露、评价、保险、失信制裁等方面规章,其中《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591,已经省政府颁布实施。三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已收集有工商(20万多家企业),国税(3万多家企业)、社保(9万多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20多家单位)、事业单位(3万多家),计近55万个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我省还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体系联合建设示范工程首批8个试点省之一。四是加强部门监管。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已有2000多家工矿产品生产企业、700多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72家绿色通道企业、200多家“快速核放”企业和500多家备案鳗场等,被不同程度纳入到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省工商局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库为核心的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各地市场主体入库率达98%以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一级试点。确定了福州、泉州作为省局实施药品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重点联系地区。按照地域分布将福州市区240多家药店划分成24个片区,通过推行分片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厦门海关实施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工作。截至20059月,厦门关区评定A类企业520家,AA类企业64家、C类企业10家、D类企业28家。省卫生厅8085家餐饮企业和单位实行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省质监部门建立食品企业档案7630家,有4000多家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加强规范,积极推进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

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中介机构特别是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将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2003331,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福建省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11个单位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的范围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已经省政府同意颁发实施。首先纳入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的重点是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十个行业。制定了《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五个制度。下发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情况调查提纲》,要求各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各中介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分别出台了有关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相关办法。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积极展开了各项工作。省财政厅加强对所属中介行业的监管,近两年来依法查处了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7名注册会计师2家资产评估所和2名注册评估师。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律师行业诚信公示制度、信用档案制度、违法违纪行为披露制度。建立全省3000多名律师的行业诚信档案。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全省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工作的通知》,省建筑业协会、省监理协会等行业协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建立自身信用档案。提高自身社会公信力和执业水平。省科技厅将本行业专利服务机构等七类中介机构纳入全省科技中介机构体系建设范围,已基本完成了专利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组织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了诚信自律公约。

(五)加强协调,积极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已在省内建立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571成功加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基础数据库联网试运行,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跨省跨银行查询,并与总行联网。省内有2428个金融机构加入个人征信系统。目前,该系统已采集各类个人贷款83.4万个,涉及人民币贷款余额896.9亿元;信用卡户10.7万个,涉及人民币授信余额3.68亿元。

此外,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还积极与掌握个人信用信息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组织成员单位填报有关资料,积极筹备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与办事机构。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对省工商局拟定的576家“20032004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综合信息”进行逐户查询与核实。对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提供的57家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所在企业银行信用状况进行逐一查询和反馈,供评选优秀企业家时参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信用认识不统一。主要体现在对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概念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诚信、信用、信誉、信义、信任概念不明晰,信用外延被无限扩大。有些部门搞信用评级,过多过滥,而且不只用于内部监管,而是公开授牌,承担政府信用风险,不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二)信用缺失的状况不容忽视。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讲信用、无视信用、破坏信用的现象在某些领域常有发生,体现在不少企业信誉较差,市场信用度低;一些企业恶意逃废债务;一些企业合同履行率低,拖欠“三角债”;社会上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虚假欺诈、拖欠工资等失信现象屡有发生。

(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相当部分尚未建立本单位、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与办事机构,现有各设区市办事机构设立也不统一,厦门信用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南平设在市人行,宁德设在市诚信促进会,其他地市办事机构都依托在整规办,由于设区市整规办本身未正式定编,人少事多,力量薄弱,难以真正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个人信用建设相对滞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总体方案、运作机制尚未明确和统一,市场化运作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尚未搭建,信用信息资料尚未整合,缺乏相关性与共享性。

(五)信用法律法规未出台。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方案和相关信用法规均未出台。导致地方制定建立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相关法规规章缺少统一的框架和依据,直接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由于信用文化基础薄弱,缺少专司信用教育与培训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人才相对匮乏。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

(一)加快建设政府信用体系,健全相关信用监管制度

一要按照“依法行政、信用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原则,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入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政府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公共服务信用四大机制,提高政府信用度和公信力。目前,《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第七稿)已报省政府审定,待下达后,省信用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

二要继续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工商、税务、质监、海关、出入境、交通、建设等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公共事业部门(通信、供水、供电、供热),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按照管理的需要和特点,依据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要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指标体系,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行业或部门基础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三要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推行五类(行政性、监管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待政策,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取费,引导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强化对企业信用的监管。企业信用体系范围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同时,要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完善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初步形成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逐步形成发达、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力度。

(三)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信用度。要正确处理政府管理部门与信用服务企业的关系,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发挥规划、指导、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创造信用服务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参与制定行业规范与标准,监督管理信用服务市场主体的行为。有关信用服务企业的行业协会,要制定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力争早日出台《福建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福建省信用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完善提高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和水平。成立福建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与办事机构,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逐步整合各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依法形成个人信用征信评估、披露、奖惩体系。以现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五)进一步加大诚信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全社会的诚实守信自觉性。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贯彻《关于开展社会诚信教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务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进一步增强信用记录的应用意识,大力培育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带头使用信用评级、评估报告等信用产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经营许可、质量监督、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承办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工作中,要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或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应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和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也要注重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同时,要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成果和服务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尽快制定出台《福建省加快信用市场需求培育指导意见》。

(七)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快信用数据库交换共享平台建设。要推进行政资源的整合,应用工商、税务、海关、贸易、交通、质监、药监、环保、劳动人事、公共事业、公安、法院、银行、证券、保险等有关方面掌握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资料,联合建立基础数据库。设立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有序开放信息源。采取财政支持、部门筹措和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数据库及其交换共享平台的投入,保证信息库及交换共享平台具备应有的功能。

上述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各位专家、各位代表批评指正!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服务闽 ...
·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 ...
·给诚信永远的承诺——福建 ...
·医药行业协会信用建设思考 ...
·宁德市诚信工作的实践与探 ...
·发挥行业协会在中介机构诚 ...
·加强信用立法工作 为建设 ...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营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信用环境及国家政策 全 ...
·关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 ...
·关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 ...
·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 ...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信用与经 ...
·扎实推进保险业诚信建设 ...
·热烈祝贺“海峡西岸经济区 ...
·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信用体 ...
·发展消费信贷 拉动内需增 ...
·大力培育信用需求
·科学规划 统一标准 分步 ...
·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完善信用立法 夯实诚信根 ...
·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copyright?2004-2005 cxfj.net,All rights reserved 诚信福建网版权所有
主办:福建省诚信促进会
网址:http://www.cxfj.net
闽ICP备05030790号